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调整至地级市主管部门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4号)精神,现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须通过“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https://skypt.gdcic.net/#/user/home)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数字住建”统一门户(https://zjj.dg.gov.cn/zjjsso/)提交资料,办理材料清单详见办事指南事项编号:02.09、02.10、02.11。
二、由住建部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请企业尽快到我局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二级资质证书备案”相关手续,办事指南详见事项编号:31.01。(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数字住建”统一门户https://zjj.dg.gov.cn/zjjsso/)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
(经办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769-2220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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