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2月7日,中交二航局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绿岛湖至湖涌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导致11名人员死亡及1名人员失联。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该起事故启动督办程序,2月9日向我厅下发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建安〔2018〕10号,详见附件),要求我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并督促你局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现提出具体督办要求如下:
一、积极参与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了解核实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了解核实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及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请于3月30日前将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材料书面报送我厅。
二、请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快速复核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通知》要求,尽快复核涉事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于3月12日前将核查报告书面报送我厅。
三、迅速行动,对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做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方案,加强动员部署,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举一反三,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认真组织查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建安〔2018〕1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8日
(联系人:潘泽军,联系电话:020-83133541,传真:020-83133587)
责任编辑:江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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