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深建废管〔2018〕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技术指导作用,推动新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提升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建筑废弃物处置专家,组建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专家库。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或专家自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建筑废弃物源头减排、综合利用、受纳填埋、外运处置、管理政策等领域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熟悉国内外相关专业发展方向、政策动态、标准规范和技术应用相关理论研究。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四)专业能力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从事建筑废弃物处置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从事建筑废弃物处置相关工作5年以上。
2、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
3、主持或承担过2项及以上建筑废弃物处置科研项目或实际应用的工程项目。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政策、标准规范制(修)定,为建筑废弃物处置行业的发展提建议。
(二)参与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相关课题研究。
(三)参与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项目评选、指导,解决建筑废弃物处置的技术难题工作。
(四)为政府及社会推广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和技术提供决策意见,配合开展建筑废弃物处置相关培训、讲座、交流等工作。
四、专家聘用
专家实行聘任制,经评选后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并统一颁发聘书。对于专家的管理,按深圳市建设科技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积极做好本次推荐或自荐工作。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请各单位及专家如实填报申请,并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置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以及专家职称、业绩证明材料报送至我局。
联 系 人:张占洋,联系电话:83788596
联系邮箱:cjzxtgk@szjs.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06室
附件: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置专家申请表
附件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置专家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处 |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
工作单位 | ||||||||||||
技术职称及聘任时间 | ||||||||||||
职 务 | 现从事领域 | |||||||||||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办 公 | 电子信箱 | ||||||||||
手 机 | ||||||||||||
承担过项目的业绩情况 (附证明材料)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简要情况 | 担任职务 | |||||||||
科研、标准编制及获奖情况 |
(附证明材料) | |||||||||||
单位意见 |
负责人 盖章(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现从事领域分为源头减排、综合利用、受纳填埋、外运处置、管理政策。
2.表格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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