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6939799/2018-149707 | 主题词: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18年03月07日 |
文号: | 粤建质函〔2018〕570号 | 粤建质函〔2018〕570号 |
广州、深圳、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省建筑安全协会,各相关企业:
近期,我省接连发生广州地铁21号线“1·26”较大事故和中交二航局佛山地铁2号线“2·7”透水塌坍重大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人失联,8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厅定于3月中旬在广州市召开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提醒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分两期召开提醒会。
一期: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17:00;
二期:2018年3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17:00。
二、参会人员要求
一期: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4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主管部门质安处(科)和安全监督机构的有关负责人,以及相关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二期: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4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2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专家授课;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提出工作要求。
四、会议地点
一期:广东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厅(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
二期:广东大厦三楼国际会议厅。
五、其他事宜
(一)由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4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主管部门通知本地区相关企业人员,于3月9日(星期五)中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并将回执(见附件)传真或发邮件至省建筑安全协会,电话:020-81759182,传真:020-81253013,邮箱:cisagd@163.com。
(二)有关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书面请假。
(三)会议不包交通和食宿费用。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附件
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 | 移动电话 |
备注 | 于3月 日中午13:00-14:30报到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7日
责任编辑:江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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