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3楼,邮编:510045,电话:020-83133542)。
一、概述
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实施《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48号)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着力加强房屋征收补偿、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招投标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诉求,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明确厅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强化了部门协调,扎实有效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按照《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有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各地参加有关培训及专题座谈会,促进各地正确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内涵,总结交流地方经验,探讨解决存在问题,提升了办理能力。
二是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将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情况及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在有关门户网站及媒体上进行公开。按照《广东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指引》要求,继续指导各地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于2015年8月、10月对全省所有市县(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全省公开通报了全省住房保障信息检查情况。
三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2015年3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指导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公积金中心在5月底前完成了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的披露。6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开了《广东省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四是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信息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设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栏,及时发布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政策文件,对各地市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进行报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于2015年6月和11月,分别组织了2次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的督查、交叉检查,并通报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五是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成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并于2015年6月份正式投入使用。该平台包含企业信息库、人员信息库、项目信息库和诚信信息库四大基础数据库,基本实现了对各地工程项目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整合及发布,项目从招投标、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实现公开。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一体化平台的企业库共有省内企业信息19062条,人员信息687467条;进粤企业信息3846条,人员信息87866条;建设工程项目库共采集建设工程项目登记信息5168条。
六是招投标信息公开。2015年4月,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试行)》。该管理规定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中标结果等信息进行全过程公开,公开的信息要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过公开招投标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我省有形建筑市场秩序。
(三) 公布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认真分析本系统群众信访投诉请求的数量、结构、特点,把握群众信访投诉请求依法分流的难点和规律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并进行主动公开,积极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依法理性反映诉求。
(四) 提升新闻报道的深度和广度
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策划了“绿道升级行动”、“创建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创新投融资机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多个专题报道。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中国建设报》、《广东建设》等媒体刊登或播出近260篇次,新闻宣传数量、质量和影响力明显提高。
(五)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方便群众网上办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改进业务系统、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加强系统对接,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加强民生事项信息公开力度,补充、调整和完善进驻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办理时限,公开了办事流程,为企业申报资质提供清晰指引,帮助企业快速查找相关信息,努力为市民提供便捷网上“一站式”办事服务。截至2015年10月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驻事项网上办结率达到100%,三级办事深度事项达到20项。同时,继续推动行政审批信息“三公开”。申请资质企业信息公开(与受理同步)、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企业资质准予信息公开。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准的全部资质类型的企业申请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人员和业绩信息)、审查意见和审批结果由审批信息系统自动、实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门户网站及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厅长信箱、网络问政平台、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方式,主动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各方面的政府信息,包括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建设体制改革、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新一轮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粤东西北扩容提质、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方面的工作。
据统计,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工作动态1993条(最新动态285条、会议动态36条、各地动态1573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动态99条)、公告公示261条、公布下发文件196份;共发布建设行业新闻信息4891条;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5年部门预算及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的答复摘要共8条。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系统自动对接,2015年全年,向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共推送信息172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5 宗,申请主要通过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当面等方式,申请内容涉及城乡规划、房屋拆迁、住房保障、企业资质等有关政策文件等信息。所有申请均及时依法答复申请人,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据统计,上述105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有13宗申请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申请信息公开范围,均按时依法答复申请人并提供有关政府信息;有47宗申请依法不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均按时答复并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有2宗属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书面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有40宗不属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受理范围、属重复申请或申请的政府信息不明确、不存在,均答复告知申请人;有1宗申请事项有关文件已移交至广东省档案馆,书面答复申请人并建议其依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向省档案馆提出查阅申请;有2宗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2宗,撤销1宗,1宗未审结。相关行政诉讼案件1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信息公开的的深度和广度与广大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策解读及与公众的交流互动尚待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还需加大力度。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围绕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深化行政审批信息、市场监管信息、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日常答复工作,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到件件有回复。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申请答复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答复质量。
(四)加大力度推进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推进门户网站各类信息系统资源的整合,逐步归集形成行业基础应用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强化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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